四川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四川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 ||||
考试时间 | ||||
(4月):2025年4月13日-14日 | 考试课程安排 | 报考简章 | ||
(10月):2025年10月26日-27日 | 考试课程安排 | 报考简章 | ||
考试开考时间 |
1.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
四川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层次 |
停止新生注册时间 |
停止课程考试时间 |
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时间 |
1 |
现代物流管理 |
H530802 |
专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W530802 |
专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2 |
中药学 |
W520410 |
专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B082208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Y082208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4 |
营养、食品与健康 |
B081311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Y081311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5 |
林业及园林高新技术与管理 |
B090614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Y090614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6 |
网络工程 |
H080903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W080903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7 |
机电一体化工程 |
B080307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8 |
建筑经济管理 |
B020221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Y020221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
9 |
农业高新技术与管理 |
Y090705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10 |
教育技术学 |
W040104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11 |
机电设备与管理 |
Y080338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12 |
自动化 |
W080801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13 |
应用化学 |
H070302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W070302 |
本科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5月1日 |
2026年7月1日 |
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县(市、区)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5.港、澳、台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6.考生应诚信报考,若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及以上的,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下次课程报考。
考试地点
四川各个市区报考了自考的考生,准考证上显示的考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考生无法指定,由系统随机根据考生住址分配。
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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