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考关于申请办理应用型自考毕业证遗失证明流程
各考生:
一、自行下载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二、所需附带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
(4)2005年12月以前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交两张蓝底照片;
(5)若颁证后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三、材料准备齐全且保证真实无误后,每年5月中下旬前或11中月下旬前自行交至川师狮子山校区九教514办公室,与当次申请毕业证的学生同批办理。
四、审核通过后,预计领取毕业证明时间为提交材料后的下学期开学。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docx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毕业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
毕业专业名称 | 毕业学历层次 | |||
居民身份证号 | 毕业证书编号 | |||
毕业院校名称 | 毕业时间 | |||
申请理由(参加自考的基本情况,遗失或损毁原因): |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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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 4. 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需提交两张两寸蓝底照片; 5.颁证后若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署章): |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署章): |
注:1. 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2.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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