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考免考查询及免考网上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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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参加考试的形式(不包括考查、考核、实践、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取得合格成绩,且成绩以分数制评定;
2.对应的专业层次不低于免试课程对应的专业层次;
3.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设置的课程名称(含括号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4.要求学分或学时(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不低于免试课程;
5.免试课程数不能超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最低毕业学分对应课程数的50%,一次性或累计超出的部分,将按考生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从低到高依次驳回申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号之间的课程免试不受此限制。
1.自考生免试:指将某一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准考证中。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自考生课程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4)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 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6.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转入要求:
(1) 考生已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 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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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中可免试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2656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4 高等数学(一) 00020 6 5 高等数学(工专) 00022 7 6 线性代数 02198 3 7 英语(一) 00012 7 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 2 -
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中可免试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4 高等数学(工本) 00023 10 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197 3 6 线性代数 02198 3 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3 5 8 线性代数(经管类) 04184 4 9 英语(二) 00015 14 10 物理(工) 00420 5 11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00051 3
注:1. 以上课程若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号之间的课程免试不受此限制。
2024年3月11日至15日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或院校自考办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