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转考指南
2015年四川转考指南
经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考生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确需转到四川续考外地考生,考生需回四川参加一次报名考试后,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原所考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二次报名前向四川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转入申请,即可!
友情提醒: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四川省自考招生委员会规定:
外地考生转入四川续考,专科成绩转入四川办理毕业需要在四川当地考过4科成绩,才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本科成绩转入四川办理毕业需要在四川当地考过5科成绩,才能办理毕业证。
报名地址:8楼自考中心 报名电话:18185090892(陈老师)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新闻动态 2015年四川转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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