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四川师范大学作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之一,拥有丰富的助学经验和优越的助学条件。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提升学历、加强学习、对多种教育形式选择需要的愿望,我校立足自身以教师教育为优势和特色的实际,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办学设施,借助四川省招生考试院推出的一系列自学考试政策,开展了多个专业自学考试的助考及助学工作。招生报名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欢迎各位报读。
一、招生对象
拥有或正在攻读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本科层次助学专业;拥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专科层次助学专业。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习形式为业余(周末班);学制三年。考生若提前达到毕业办证条件,在缴清学费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三、优势
一是可得到专业而有效的助学指导。我校凭借主考院校优势,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和教学队伍,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经验丰富,通过科学合理地教学,助考生更易通过考试。
二是学习方式灵活。我校助学充分利用考生业余时间安排授课,教学形式多样,授课内容深入浅出,考试进程合理,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快或减慢考试进度。
三是符合衔接条件的考生可享受衔接政策。各专业均有一定量的衔接课程,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授课及考试。
四是享受学分互认(免考)课程政策。各专业均设有学分互认(免考)课程,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授课及考试。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凭原所学专业层次的考试成绩,申请办理自学考试专业中相关课程的免考。
五是享受平时成绩有关政策。根据平时助学表现,考生在统考课程中可享有最高占总分30%的平时成绩。
四、毕业待遇
修完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成绩全部合格,在缴清学费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并加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五、费用
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收费标准的批复》(黔教计发﹝2004﹞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课程考试费以及成绩申办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衔接课程、学分互认课程及统考课程考试费为37元每生每科,实践环节为77元每生每科(含报名考试费37元每生每科及实践环节考试费40元每生每科),免考课程评审费为15元每生每科,本科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评审费为200元每生,毕业证书审定费为50元每生。教材及资料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四川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综合大楼负一楼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一、招生对象
拥有或正在攻读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本科层次助学专业;拥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专科层次助学专业。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习形式为业余(周末班);学制三年。考生若提前达到毕业办证条件,在缴清学费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三、优势
一是可得到专业而有效的助学指导。我校凭借主考院校优势,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和教学队伍,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经验丰富,通过科学合理地教学,助考生更易通过考试。
二是学习方式灵活。我校助学充分利用考生业余时间安排授课,教学形式多样,授课内容深入浅出,考试进程合理,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加快或减慢考试进度。
三是符合衔接条件的考生可享受衔接政策。各专业均有一定量的衔接课程,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授课及考试。
四是享受学分互认(免考)课程政策。各专业均设有学分互认(免考)课程,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授课及考试。考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凭原所学专业层次的考试成绩,申请办理自学考试专业中相关课程的免考。
五是享受平时成绩有关政策。根据平时助学表现,考生在统考课程中可享有最高占总分30%的平时成绩。
四、毕业待遇
修完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成绩全部合格,在缴清学费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并加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五、费用
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收费标准的批复》(黔教计发﹝2004﹞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课程考试费以及成绩申办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衔接课程、学分互认课程及统考课程考试费为37元每生每科,实践环节为77元每生每科(含报名考试费37元每生每科及实践环节考试费40元每生每科),免考课程评审费为15元每生每科,本科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评审费为200元每生,毕业证书审定费为50元每生。教材及资料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四川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综合大楼负一楼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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