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申请的通告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更改准考证号,更改成功后再申请毕业。
(四)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七)本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一)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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