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辽宁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事项的通知
申请复核的考生可须5月31日至6月2日,持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7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到本人自学考试所在地招考办(联系电话)报名申请复核,填写《自学考试分数复核申请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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