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自学考试《政治学概论》复习资料[8]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
国家的政治职能即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是国家运用暴力、法制等特殊的强制力,控制被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及一切破坏现存的政治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分子的反抗的政治管理职能。
国家的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执行对社会公共事物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政治职能是社会职能的前提;另一方面,政治职能又必须以社会职能为基础。
它们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的基本趋势是:政治职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范围的缩小而逐渐缩小其作用范围,而社会管理职能则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日益扩展、深化。
11、国家消亡的条件
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是国家消亡的政治条件;
旧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是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
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家消亡的精神条件;
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是国家消亡的国际条件;
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国家消亡的最根本条件。
第三章 国家的历史类型及其更替
1、国家的历史类型
国家的历史类型问题,是指国家的分类问题。系统地对国家进行分类,最早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他以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为标准,把国家分为三类:君主国、贵族国、民主国,他又以国家所谋求的目的不同,把国家分为正常的与**的两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划分国家的历史类型的基本标准,即社会经济基础和阶级实质。按照这一标准,国家的历史类型,是对建立在同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的一切国家的共同特性的概括。
在这些生产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分别是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因此,国家的历史类型相应地分别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2、革命和改革的区别
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方式和途径是政治革命。政治改良是社会政治变化的另一种方式。但是,它不是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方式和途径。
一般地说,革命与改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革命表示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移到另一个阶级手中,而改良是在不改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情况下,通过局部的,个别的某些现状的改善来缓和社会矛盾。
第二,革命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历史的必然现象。而改良则是在被统治阶级的压力下,迫使统治阶级实行某些让步的。
第三,由于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必须用暴力手段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它是一种激烈的社会变动。而改良则是渐进的,是一种和平的,局部的改造的过程。
一切剥削者类型的国家,都是通过社会变革更替的。
3、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建立在奴隶主占有制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生产者——奴隶本身。
奴隶主占有制社会的这种阶级结构,就必然地形成奴隶阶级同奴隶主阶级的尖锐矛盾,自由贫民与奴隶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和斗争。
实质是奴隶主阶级对努力的专政。
古代东方的奴隶制国家,如埃及、巴比伦、亚速、波斯等国,都采用君主制,即所谓东方暴君制。在这种国家里,全部国家权力在形式上属于世袭的君主,他通过复杂的军事官僚机构来管理国家。
在古希腊的城邦国家——雅典,则采用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制。表现为“人民大会”具有很大权力和公职人员是由选举和抽签产生的。
在古罗马和斯巴达这样的奴隶制国家中采取的贵族制。表现为由奴隶主阶级中少数显要贵族组成元老院(古罗马)、长老院(斯巴达)掌握重要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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