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自考生的报考资格
最近的贵阳公务员招考中“以同职位笔试和面试综合第一的成绩,从6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的女勤杂工许桂英,在《贵阳商报》等媒体报道后,其资格却引来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告明确说明自考生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而这位24岁的女勤杂工许桂英的专科学历恰恰是通过自考得来的。这种争议或质疑,笔者以为值得关注。
其实,这种质疑、争议绝不是没有来由的。撇开报考公告中关于“自考生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一条硬性规定合理与否先不谈,既然公告里明文规定了,而具体执行中却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就这种规定与执行的“自相矛盾”而言,公众就是有理由提出疑问的,此其一。这条规定明白地摆在那儿,就意味着有很多其他的自考生因此被拒之门外,失去竞争的机会,既然别人都不能获得机会参加考试,而许桂英却能,这恐怕任谁都会立马产生一个疑问,内中情由究竟是什么?此其二。
或许,公众的争议或质疑,起因就这么简单。可是,这两个简单的起因却不能不促发人们另外的思考,其根源更值得探究。
当然,笔者不会认为此事许桂英有什么过错。相反,还会对许桂英的脱颖而出表示佩服,因为从新闻中看,包括她的大专学历在内与这个“第一”的成绩,都是凭着她自己的勤奋和能力才取得的,并没有其他的什么迹象表明,在这场考试中还存在其它的影响结果公正的“猫腻”什么的。
所以,公众与笔者根本无意跟许桂英过不去,更不是想使她最终得不到录取。事实上,公众之所以质疑许的报考资格决非针对她本人,归根结底,公众想要的只是“公正”或“公平”二字,也就是说,在既定的规则实施过程中,“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这一点是否得到了保证。
话题再回到报考公告中的这条规定上来,无论怎么解释,此规定都逃脱不了“歧视”之嫌。事实上,歧视与不公正从来都是紧密相连的。社会公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万般无奈地接受了这本来就有欠公平公正的规则,“认可”了这个现实,可在规则实行的过程中,继续地存在不公正,却容易将公众的容忍度逼到极限。这样,公众就表现出不理性地在许桂英报考资格一事上较真,反而掩盖了本应为她叫好喝彩的声音。但是,许桂英如果最终仅仅因其报考资格问题而被“终审”刷下,她的公平公正权利又如何保证?
笔者以为,此事如何妥善处理,当然也在拷问着掌握着最终录取权的“人事局”的智慧。许桂英最终能否如愿以偿得到那个公务员的职位,在某种意义上说,同样考验着我们社会的文明进程。但愿包括许桂英在内的社会公众想要的“公平、公正”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深思,然后在“公平、公正”上给出一个圆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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