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求职路大学生状告母校
因欠学费毕业证被学校“缓发”
2007年1月9日,王金龙在青海一家新成立的广告公司实习。这是他去年7月大学毕业后实习的第四家单位。由于没钱交学费,王金龙的毕业证被他的母校成都理工大学“缓发”了,因此,王金龙无法满足任何一家用人单位要求的“带着毕业证来签合同”。在这个把学历当作“敲门砖”的时代,他无法换得用人单位的理解,只能停留在合同之前——3个月试用期的阶段。
而据四川《华西都市报》报道,2005年,在四川的68所高校中,因拖欠学校学费而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在万人以上”。
王金龙是全国众多因为拖欠学费而无法拿到毕业证的大学生之一,同时他还是第一个通过法律途径试图索要学费知情权的中国大学生。
拿不到毕业证的大学生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王金龙来自陕西省蒲城县农村。为了供王金龙上学,父母卖掉了耕牛,还借了高利贷,却依然无法支付他大学四年的高额学费。直到毕业,王金龙还欠学校3万多元。
2006年1月开始,学习编导专业的王金龙像其他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一样,开始找工作。只是他找工作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并且更像是一场流浪。
2006年元旦,福建一家单位在成都招收应届毕业生,王金龙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以及随后的体检,双方签订了协议。
此后,王金龙开始等待着毕业以及最终去福建工作。
然而,毕业和工作都让他极度的担忧。因为学校透露,将不给拖欠学费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如果没有毕业证书,福建的工作将很难落实。
随着毕业日期的临近,学校使用扣押毕业证追缴学费的“工作”还在按部就班地执行着,王金龙的心也一天天沉重起来。
“当时我们院有二十几个人欠着学费,有些人确实是有钱不愿意给,见拿不到毕业证就都给了。最后包括我在内剩下的五六个人,是真的贫困。”王金龙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我和老师说,我家就一头耕牛,大一的时候就卖掉交学费了,现在再卖就只能卖我爸妈的口粮了。”
此后,王金龙未被允许参加答辩。学校说:“没有缴清学费的同学将无权参加答辩。”
2006年4月底,福建的单位得知王金龙拿不到毕业证,最终和他解除了聘用合同。
王金龙被迫重新找工作,不久进入当地一家广播电视报实习。去年5月底,该单位有人辞职,王金龙转入试用期,7月份转正。
尽管转正了,没有毕业证,王金龙的工资和日常工作费用不能纳入该单位的人事标准,报销依然得不到保障。不久,他被迫离开。
此后,王金龙又去了数家单位,每次都是以碰壁告终。
此前,同学们都陆续拿到毕业证,在学校规定的2006年6月25日之前离开了学校。然而这一切与王金龙似乎没有多大关系。
2006年12月初,王金龙来到青海。朋友在这里开了一家广告公司,答应收留他在这里实习。
“现在依然是实习,暂时先干着吧。”王金龙说,“西北不像发达地区,对证件要求不是很严格。”
母校被推上被告席
2006年12月21日,王金龙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书,以讨要教育消费知情权为名将成都理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公示学费项目,履行其告知义务,以维护自己的教育消费知情权。
“既然学校催要学费,那我想知道自己最终要缴纳的这笔学费到底花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是现在的这个数字?”王金龙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自己的学费知情权。
此前的12月5日,王金龙曾经就此事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但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王金龙的上诉请求。
王金龙说,“我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唤起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希望以后的学弟、学妹能够清楚地知道他们所花的每一分钱用在什么地方,是否合理。”
有人认为王金龙在“出卖贫穷”,成都理工大学宣传部部长陈俊明也提出了质疑:“王金龙也有不对的地方。他欠费了,却要求有知情权,道理上有些说不过去。如果他交了钱之后,问钱的使用方向还差不多。”
王金龙则对此表示无法接受。“我从来没有想过不交学费,我欠银行的助学贷款每个月都在分期偿还。学费我是一定会交的,但前提是我有钱,我能够拿到毕业证才能挣到钱啊!”王金龙说,“对此我要求知情权是完全合理的。”
“我们从来没有说不发给王金龙毕业证,我们只是说缓发。”陈俊明说,“只要他交了学费我们就会把毕业证发给他。”
此前,王金龙的班主任已经告诉过他,只要他交了学费,先前未被允许参加的毕业答辩也无需参加即可拿到缓发的毕业证。
而“缓发”,对王金龙来说显然意味着一场短时间内看不到岸的漂泊。
漂泊的并非王金龙一个人,还有其他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同学。
“我们院有个学播音的同学,也是因为欠费拿不到毕业证。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又不敢回家,一直在学校附近混饭吃。”王金龙说。
因为贫困无法拿到毕业证的“万人以上”毕业生,到底何去何从,着实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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