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自考 四川自考【课程】【书籍】订购入口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9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1.罢免要求的提出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2.表决及通过
  (1)表决
  ①向代表大会提出的罢免案,由大会主席团交全体会议表决。
  ②向常委会提出的罢免案,由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③在表决罢免案之前,应由提出罢免案的一方作出罢免案的理由说明,然后由被提出罢免案的代表进行申辩,最后进行表决。
  (2)通过罢免
  ①在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上通过罢免,须分别经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才能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告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若被罢免的代表是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或者是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那么其代表职务被罢免后,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被撤销。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本文地址:http://www.sczk.sc.cn/zl_fxl/10144.html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nav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编辑:四川自考网 日期:2018-05-23 阅读:
课程购买

《自考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1.罢免要求的提出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2.表决及通过
  (1)表决
  ①向代表大会提出的罢免案,由大会主席团交全体会议表决。
  ②向常委会提出的罢免案,由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③在表决罢免案之前,应由提出罢免案的一方作出罢免案的理由说明,然后由被提出罢免案的代表进行申辩,最后进行表决。
  (2)通过罢免
  ①在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上通过罢免,须分别经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才能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告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若被罢免的代表是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或者是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那么其代表职务被罢免后,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被撤销。

微信扫一扫,进群领取资料!

    微信咨询老师
  • (扫码加入[四川自考交流群])
    历年真题、复习资料、备考方案》,马上领取!
最新真题、复习资料、模拟试题 | 一键领取 >>
【四川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