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自考 四川自考【课程】【书籍】订购入口
您当前位置:四川自考网 >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浏览文章

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9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一)概念
  首都也称国都、首府,在我国古代称京城、京师。首都通常是一个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一般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二)我国首都
  1.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1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
  1954年宪法确认该决议,但将“国都”改称为“首都”。
  2.北京最早称为“蓟”,自金朝起,正式迁都燕京,改为中都。元、明、清均建都北京。
  3.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平定北洋军阀,将北京改名北平。
  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改北平为北京,成为首都。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本文地址:http://www.sczk.sc.cn/zl_fxl/10164.html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的文章
nav

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编辑:四川自考网 日期:2018-05-23 阅读:
课程购买

《自考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一)概念
  首都也称国都、首府,在我国古代称京城、京师。首都通常是一个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一般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二)我国首都
  1.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1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
  1954年宪法确认该决议,但将“国都”改称为“首都”。
  2.北京最早称为“蓟”,自金朝起,正式迁都燕京,改为中都。元、明、清均建都北京。
  3.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平定北洋军阀,将北京改名北平。
  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改北平为北京,成为首都。

微信扫一扫,进群领取资料!

    微信咨询老师
  • (扫码加入[四川自考交流群])
    历年真题、复习资料、备考方案》,马上领取!
最新真题、复习资料、模拟试题 | 一键领取 >>
【四川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