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关于选举权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法》中关于选举权的规定: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其实施真正保障公民所享有的宪法权利实现。
该法历经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五次修正。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关于选举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小编提示:添加【四川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四川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四川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马上领取四川自考《备考方案》!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