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政
1.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出人大代表,组成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
2.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2.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政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政》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