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自考 四川自考【课程】【书籍】订购入口

2020年四川自考国际贸易法核心考点六

发布日期:2020-10-14 16:40:00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GATS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什么意义?

GATS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机。 1)GATS有助于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国际化;2)GATS为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3)我国可以利用GATS的透明度原则,获得更多的世界服务贸易信息,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决策能力;4)GATS要求发达国家拆除服务贸易壁垒,为我国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了更多机会。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法制建设有哪些主要任务?: 1)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2)增强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协调性;3)增加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4)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立法;5)依据GATS进行保护性立法。

简述WTO《反倾销协议》的主要制度。:1)征收反倾销税的前提条件:a. 要有倾销的存在 b. 有损害存在 c. 倾销与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2)倾销的确定,三个步骤: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确定产品的出口价格,以及将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比较。3)损害的确定,要有损害的存在。4)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5)反倾销调查程序(☆裴)a. 发起和延续调查(主体资格的确认);b. 证据的调查与确认;c. 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d. 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e. 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f. 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6)反倾销救济措施(☆裴)a. 临时措施 b. 价格承诺 c. 终裁征收反倾销税。7)争端解决:WTO争端解决机构

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a、国内市场价格;b、第三国价格;c、结构价格。

确定出口价格的方法:a、出售给出口商的实际价格;b、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买方的价格;c、合理基础上确定的价格。

《2004年条例》对《2002年条例》做了哪些主要修改?:1)统一反倾销案件的调查机关;2)增加了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定;3)增加了有利于追溯征税的措施;4)对条文文字的改动,使之更严谨、准确。

谈谈你对完善中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中国现行反倾销立法包括三个层次:法律,条例,规则、规定。1)提高立法层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法》;2)充分认识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作用,坚持贸易保护和公平竞争兼顾的立法指导思想;3)完善倾销的确定规定;4)完善损害的确定规定;5)强化“公共利益”条款;6)增加反规避措施的可操作性;7)进一步完善反倾销调查制度;8)进一步完善司法审查制度。

试述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问题。:所谓反倾销案中的“公共利益”,是指在倾销认定、损害标准以及采取反倾销措施时,不能只考虑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的利益,还要考虑或重视公众的利益,尤其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应当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考察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得失。

反倾销调查程序:(1)发起和延续调查(主体资格的确认);(2)证据的调查与确认;(3)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见下页);(4)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见下页);(5)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6)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救济措施:(1)临时措施:是指当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存在倾销和损害的情况下,为阻止在调查期间损害的继续产生,反倾销当局可以在初裁中根据临时估计的倾销幅度计算临时反倾销税,并进行临时征收的措施。临时措施可分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收取现金保证两种方式;(2)价格承诺:价格承诺是指进口国政府对倾销产品的进口不征收反倾销税,而是通过与出口商达成提价协议的办法,通过出口商的自愿提价来消除倾销所造成的损害性影响。;(3)终裁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指当产品被证明存在倾销并导致进口国国内相同工业遭受损害时,由进口国政府对倾销产品征收的除正常关税和费用以外的一种附加税。终裁反倾销税是指反倾销调查当局在终裁时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

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专项性补贴主要有哪些?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

简述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延长期限的条件。:保障措施的适用条件(☆裴,理解):1.进口急增 2.进口急增原因 3.进口急增后果。

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在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相关因素: (一)进口产品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二)增加的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三)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产量、销售水平、市场份额、生产率、设备利用率、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四)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对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在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不得将进口增加以外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进口增加。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果需要以保障措施防止损害或救济受损害产业,或有证据证明该产业正在进行调整,则可延长实施期限。但保障措施实施的全部期限(包括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8年。

WTO的宗旨是什么?具有哪些职能?宗旨:1)提高国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成员方经济发展;2)扩大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3)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职能1)制定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2)组织多边贸易谈判3)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

与GATT相比较,WTO具有哪些特征?(☆★):1)WTO是一个具有完整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2)WTO具有极大的权威性;3)WTO的协调内容更为广泛;4)在职能范围上,WTO远远超过GATT而扩展到更新的领域;5)WTO建立了比GATT更为完整、效率更高、透明度更大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1)协商一致方式:即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对就视为同意,包括保持沉默、弃权或进行一般的评论等均不能构成反对意见。2)投票方式(类型):对于实行多数票的决策,根据决策内容的不同,分别适用简单多数、2/3多数、3/4多数、反向一致或必须接受规则。

简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1)(争端方之间进行)磋商:是必经程序;2)专家组的审理:a. 申请成立专家组; b. 专家组作出裁定;3)上诉(上诉机构进行审查和作出裁定);4)裁决的执行: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的报告(反向一致的表决方式),当事各方应予执行;5)报复和交叉报复:须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经其授权。

WTO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非歧视原则:a. 最惠国待遇 b. 国民待遇。2)关税减让原则 。3)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促进公平竞争原则。5)对发展中国家予以照顾原则。6)透明度原则。7)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原则

试论入世对中国经济与法治的影响。一、中国入世的机遇:1)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的改革;2)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3)有利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合理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4)有利于利用WTO透明度原则,获得更多更新的世界经济贸易信息和行情。二、中国入世的挑战:1)对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挑战;2)对国内市场和生产企业的挑战; 3)反倾销对我国外贸的损害;4)WTO没有根本解决贸易争端协调机制。三、中国经济立法的完善: 1)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完善我国的立法;2)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我国经济立法;3)利用弹性原则进行保护性立法。4)增强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统一协调性。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2020年四川自考国际贸易法核心考点六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本文地址:http://www.sczk.sc.cn/zl_fxl/23498.html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nav

2020年四川自考国际贸易法核心考点六

编辑:四川自考网 日期:2020-10-14 阅读:
课程购买

《自考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39.9元/科!

GATS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什么意义?

GATS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机。 1)GATS有助于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国际化;2)GATS为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3)我国可以利用GATS的透明度原则,获得更多的世界服务贸易信息,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决策能力;4)GATS要求发达国家拆除服务贸易壁垒,为我国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了更多机会。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法制建设有哪些主要任务?: 1)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2)增强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协调性;3)增加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4)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立法;5)依据GATS进行保护性立法。

简述WTO《反倾销协议》的主要制度。:1)征收反倾销税的前提条件:a. 要有倾销的存在 b. 有损害存在 c. 倾销与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2)倾销的确定,三个步骤: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确定产品的出口价格,以及将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比较。3)损害的确定,要有损害的存在。4)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5)反倾销调查程序(☆裴)a. 发起和延续调查(主体资格的确认);b. 证据的调查与确认;c. 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d. 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e. 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f. 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6)反倾销救济措施(☆裴)a. 临时措施 b. 价格承诺 c. 终裁征收反倾销税。7)争端解决:WTO争端解决机构

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a、国内市场价格;b、第三国价格;c、结构价格。

确定出口价格的方法:a、出售给出口商的实际价格;b、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买方的价格;c、合理基础上确定的价格。

《2004年条例》对《2002年条例》做了哪些主要修改?:1)统一反倾销案件的调查机关;2)增加了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定;3)增加了有利于追溯征税的措施;4)对条文文字的改动,使之更严谨、准确。

谈谈你对完善中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中国现行反倾销立法包括三个层次:法律,条例,规则、规定。1)提高立法层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法》;2)充分认识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作用,坚持贸易保护和公平竞争兼顾的立法指导思想;3)完善倾销的确定规定;4)完善损害的确定规定;5)强化“公共利益”条款;6)增加反规避措施的可操作性;7)进一步完善反倾销调查制度;8)进一步完善司法审查制度。

试述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问题。:所谓反倾销案中的“公共利益”,是指在倾销认定、损害标准以及采取反倾销措施时,不能只考虑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的利益,还要考虑或重视公众的利益,尤其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应当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考察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得失。

反倾销调查程序:(1)发起和延续调查(主体资格的确认);(2)证据的调查与确认;(3)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见下页);(4)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见下页);(5)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6)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救济措施:(1)临时措施:是指当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存在倾销和损害的情况下,为阻止在调查期间损害的继续产生,反倾销当局可以在初裁中根据临时估计的倾销幅度计算临时反倾销税,并进行临时征收的措施。临时措施可分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收取现金保证两种方式;(2)价格承诺:价格承诺是指进口国政府对倾销产品的进口不征收反倾销税,而是通过与出口商达成提价协议的办法,通过出口商的自愿提价来消除倾销所造成的损害性影响。;(3)终裁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指当产品被证明存在倾销并导致进口国国内相同工业遭受损害时,由进口国政府对倾销产品征收的除正常关税和费用以外的一种附加税。终裁反倾销税是指反倾销调查当局在终裁时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

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专项性补贴主要有哪些?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

简述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延长期限的条件。:保障措施的适用条件(☆裴,理解):1.进口急增 2.进口急增原因 3.进口急增后果。

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在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相关因素: (一)进口产品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二)增加的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三)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产量、销售水平、市场份额、生产率、设备利用率、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四)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对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在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不得将进口增加以外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进口增加。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果需要以保障措施防止损害或救济受损害产业,或有证据证明该产业正在进行调整,则可延长实施期限。但保障措施实施的全部期限(包括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8年。

WTO的宗旨是什么?具有哪些职能?宗旨:1)提高国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成员方经济发展;2)扩大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3)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职能1)制定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2)组织多边贸易谈判3)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

与GATT相比较,WTO具有哪些特征?(☆★):1)WTO是一个具有完整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2)WTO具有极大的权威性;3)WTO的协调内容更为广泛;4)在职能范围上,WTO远远超过GATT而扩展到更新的领域;5)WTO建立了比GATT更为完整、效率更高、透明度更大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1)协商一致方式:即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对就视为同意,包括保持沉默、弃权或进行一般的评论等均不能构成反对意见。2)投票方式(类型):对于实行多数票的决策,根据决策内容的不同,分别适用简单多数、2/3多数、3/4多数、反向一致或必须接受规则。

简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1)(争端方之间进行)磋商:是必经程序;2)专家组的审理:a. 申请成立专家组; b. 专家组作出裁定;3)上诉(上诉机构进行审查和作出裁定);4)裁决的执行: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的报告(反向一致的表决方式),当事各方应予执行;5)报复和交叉报复:须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经其授权。

WTO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非歧视原则:a. 最惠国待遇 b. 国民待遇。2)关税减让原则 。3)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促进公平竞争原则。5)对发展中国家予以照顾原则。6)透明度原则。7)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原则

试论入世对中国经济与法治的影响。一、中国入世的机遇:1)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的改革;2)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3)有利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合理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4)有利于利用WTO透明度原则,获得更多更新的世界经济贸易信息和行情。二、中国入世的挑战:1)对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挑战;2)对国内市场和生产企业的挑战; 3)反倾销对我国外贸的损害;4)WTO没有根本解决贸易争端协调机制。三、中国经济立法的完善: 1)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完善我国的立法;2)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我国经济立法;3)利用弹性原则进行保护性立法。4)增强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统一协调性。

微信扫一扫,进群领取资料!

    微信咨询老师
  • (扫码加入[四川自考交流群])
    历年真题、复习资料、备考方案》,马上领取!
最新真题、复习资料、模拟试题 | 一键领取 >>
【四川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