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十七章
教学重点
欧盟法的一般特征、欧盟的市场法律制度、欧盟的法院
教学内容
1、欧盟法概述
① 欧盟法的形成和发展:
A、《巴黎条约》和《罗马条约》的订立——欧洲共同体法
B、《单一欧洲条约》和《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条约》)——欧盟法
② 欧盟法的渊源
A、 条约
B、 欧盟制定法:条例、指令、决定
C、 法的一般原则
D、 判例
③ 欧盟法的特征
A、 超国家性
B、 具有联邦性功能
C、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结合
2、欧盟法的主要制度
A、组织机构
a. 欧洲理事会
b. 欧盟理事会
c. 欧盟委员会
d. 欧洲议会
B、有关市场的法律制度
a. 共同竞争法:三个禁止
b. 共同关税制度:对内:无关税;对外:统一关税;非关税措施的统一
c. 普遍优惠制
C、司法组织
a. 欧洲法院:法院的组成、法院的职能、诉讼形式
b. 补审法院
c. 欧洲法院的判决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历史类 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十七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